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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八轻戒第三十 不敬好时戒(转载)

时间:2025-03-21    浏览:19次

第三十 不敬好时戒

若佛子,以恶心故,自身谤三宝,诈现亲附。口便说空,行在有中。为白衣通致男女①,交会淫色,作诸缚着②。于六斋日③,年三长斋月④,作杀生、劫盗、破斋犯戒者,犯轻垢罪。如是十戒,应当学,敬心奉持。《制戒品》中广明。

注释:

①白衣:原意为白色之衣,转称穿白衣者,指在家人。印度人一般皆以鲜白的衣服为贵,僧侣以外者皆喜穿白色衣服,故佛教称在家人为"白衣",相对于此,出家人则称为"细衣"、"染衣"。

②作诸缚着:男以女为色,女以男为色,相互生起贪欲渴爱之心,不能自拔,互为缠缚,不能解脱。

③六斋日:谓每月清净持戒之六日,即初八、十四、十五、二十三、二十九、三十(月小是二十八、二十九)。僧众每月于此六日须集会一处,布萨说戒。在家二众于此六日受持一日一夜八关斋戒,功德无量。又此六日,天神巡狩人间考察善恶,又为恶鬼伺人之日,故诸事须谨慎。

④三长斋月:又作"三长月"、"三斋月"等,指于阴历正月、五月、九月三个月长期持斋。过午不食,称为"斋"。又有在家居士,仅此三月不吃荤腥,是谓"吃花斋"。

译文:佛弟子,由于恶心所致,自身毁谤三宝,而又诈现亲附三宝,骗取世人信任尊敬。口中总说一切皆空,所行却是一切贪欲等事。为世间男女牵线搭桥,助成淫事,使其相互缠缚系着,无有解脱。又于每月六斋日,每年三长斋月,作杀害生命、抢劫盗窃、破斋犯戒等事。如此做者,犯轻垢罪。如此十戒,应当学,应当敬心奉持。在《制戒品》中有广泛而详细的说明。

解读:佛法修持,当知行合一。若为名闻利养,谈空说有,贩卖佛法,获无量罪业。若有心财富,可依正道求取。既入佛门,事事当须放下,破执扫相,方为正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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