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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孝经》第10-12章

时间:2025-04-12    浏览:55次

纪孝行章第十

子曰:“孝子之事亲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事亲者,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。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”

译文:孔子说:“孝子侍奉自己的父母,在平时家居的时候,要充分表现出自己对父母的恭敬;在供养父母衣食的时候,要充分表现出自己照顾父母的快乐;在父母生病的时候,要充分表现出对父母身体的担忧关切;在父母去世的时候,要充分表现出自己的悲伤哀痛;在祭祀父母的时候,要充分表现出自己的严肃认真态度。这五个方面能够全部做到,然后才算是能够侍奉父母尽了孝道。孝子侍奉父母,要做到身居高位的时候,不傲慢放肆;在为人下级的时候,不犯上作乱;在与地位相等的人相处的时候,不与他们争斗。身居高位而傲慢放肆,就会导致自身的灭亡;为人下级而犯上作乱,就会受到刑罚;与地位相等的人争斗不休,就会动用兵器,相互残杀。如果这三种行为不能消除,即使每天都用牛、羊、猪三牲的美味佳肴去供养父母,那仍然不能算是行孝。”

五刑章第十一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无法,非孝者无亲。此大乱之道也。”

译文:孔子说:“应当处以刻面、割鼻、断足、阉割、斩首五种刑罚的罪名有三千种,而最严重的罪行就是不孝敬父母。敢于威胁君主的,是为目无长上;敢于非议、反对圣人的,是为无法无天;敢于批评、反对孝道的,是为目无父母。这三种思想行为,是造成天下大乱的根源啊。”

广要道章第十二
子曰:“教民亲爱,莫善于孝;教民礼顺,莫善于悌;移风易俗,莫善于乐;安上治民,莫善于礼。礼者,敬而已矣。故敬其父,则子悦;敬其兄,则弟悦;敬其君,则臣悦;敬一人,而千万人悦。所敬者寡,而悦者众。此之谓要道矣。”

译文:孔子说:“要想教育民众相亲相爱,最好的办法就是推行孝道;要想教育民众懂得礼仪、和睦相处,最好的办法就是推行悌道;要想改变旧习俗而树立新风尚,最好的办法就是推行音乐教育;要想使君主平安无忧,把百姓治理好,最好的办法就是推行礼教。所谓的礼教,也就是“尊敬二字而已。因此尊敬别人的父亲,他的儿子就会高兴;尊敬别人的兄长他的弟弟就会高兴;尊敬别人的君主,他的臣子就会高兴;尊敬天子,而成千上万的民众就会高兴。我们只需去尊敬少数的人,就能够使许许多多的人感到高兴。推行孝道、尊敬别人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原则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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