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八轻戒第九 不看病戒(转载)
时间:2025-03-21 浏览:12次
第九 不看病戒
若佛子,见一切疾病人,常应供养,如佛无异。八福田中①,看病福田,第一福田。若父母、师僧、弟子病,诸根不具②,百种病苦恼,皆供养令差③。
而菩萨以嗔恨心不看,乃至僧房中④,城邑、旷野、山林、道路中⑤,见病不救济者,犯轻垢罪。
注释:
①八福田:佛、圣人、和尚、阿阇梨、僧、父、母、病人,如果有人能对此八种人恭敬供养,慈愍惠施,则能生无量福德,犹如农人于田中耕种能得收成,是名"八福田"。其中佛、圣人、僧三种为"敬田";和尚、阿阇梨、父、母四种为"恩田";救济病人为"病田",又称"悲田"。
②诸根不具:即诸根不全,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有所残缺,如眼盲、耳聋、腿跛、口哑等。根,喻人体的器官、机能。
③供养令差:指尽心尽力供养,直至疾病痊愈为止。
④僧房:即僧众经常居住的房舍。此处指师僧弟子等养病之处。
⑤城邑:即城市。此处指父母等养病之处。旷野、山林、道路:指众生可能得病躺下的种种处所。
译文:
佛弟子,遇一切身患疾病之人,都应该主动供养救助,犹如供养诸佛一样。在能培植福德的八福田中,看护救助病人福田,是第一福田。如果见到父母、师僧、弟子等生病,或者见到身体残障而生活不能自理之人,乃至见到身受百种疾病折磨而极度痛苦烦恼之人,皆当尽心尽力供养救助,直至其疾病痊愈为止。如果菩萨因为嗔恨心而对诸多患病之人视而不见,乃至在僧房、城邑、旷野、山林、道路中,遇见病患之人而不施以救济,犯轻垢罪。
解读:
勿以善小而不为,点滴之事,点点之慈悲心,可以成线、成面,积大功德大福报。然而,必须以无我之心而行一切布施,则功德无量。若有我布施,为名而为,为利而为,为功德而为,则是小功小德,亦是有漏功德,事倍功半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