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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八轻戒第十一 国使戒(转载)

时间:2025-03-21    浏览:10次

第十一 国使戒

佛言:佛子,不得为利养、恶心故,通国使命①。军阵合会②,兴师相伐,杀无量众生。而菩萨尚不得入军中往来,况故作国贼③。若故作者,犯轻垢罪。

注释:

①通国使命:指身为国使,传达外交、作战等事至彼此双方,或下战书申明作战时间地点,或入军传言立期交战,皆令多人命断。故国使之职,为注重大慈悲心的大乘菩萨戒所不许。

②军阵合会:古代军制,二千五百人为师,约万二千人为军。师旅成列为阵,合其战,会其兵,是谓"军阵合会"。

③国贼:民为国家的根本,残害民众即是害国,故称"国贼"。

译文:佛说:佛弟子,不得因为名闻利养、嗔恶心等而接受在两国间传递情报的使命。军阵对垒,兴师相互攻伐,会残杀无量众生。菩萨连往来于军中都不允许,更何况故意作残杀民众生命的国贼。若明知而故意做者,犯轻垢罪。 

解读:俗语说:慈不掌兵,义不守财。军旅之事,有太多的杀伐之气,确实非滋养慈悲心的大乘佛子所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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