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八轻戒第三十五 不发愿戒(转载)
时间:2025-03-21 浏览:20次
第三十五 不发愿戒
若佛子,常应发一切愿。孝顺父母、师僧;愿得好师,同学、善知识,常教我大乘经律;十发趣,十长养,十金刚,十地,使我开解,如法修行,坚持佛戒。宁舍身命,念念不去心。若一切菩萨不发是愿者,犯轻垢罪。
译文:佛弟子,应当时常发起一切广大愿心。永远孝顺父母,孝顺师僧。愿得明眼大德为师,愿得大乘佛法同学,愿遇大善知识,常能教授我大乘经律;十发趣,十长养,十金刚,十地等,可以使我心开意解,并能如法修行,坚持佛戒。大乘佛子,宁可舍弃生命,念念都不应离开如此心愿。如果一切菩萨不发如此广大心愿,犯轻垢罪。
解读:此处所说,为十大愿心,即:一愿孝顺父母,二愿求好师,三愿求同学,四愿求大法,五愿求十发趣,六愿求十长养,七愿求十金刚,八愿求十地,九愿求开解佛乘,十愿坚持佛戒。如此十愿,总摄一切广大愿心。父母有生育之恩,师僧有教诲之德,同学有互助情义,常行感恩,成就内德。功德福报具足,则学佛持戒无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