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八轻戒第四十二 为恶人说戒戒(转载)
时间:2025-03-21 浏览:73次
第四十二 为恶人说戒戒
若佛子,不得为利养故,于未受菩萨戒者前,若外道恶人前,说此千佛大戒①。邪见人前,亦不得说。除国王②,余一切不得说。
是恶人辈,不受佛戒,名为畜生,生生不见三宝。如木石无心,名为外道邪见人辈,木头无异。而菩萨于是恶人前,说七佛教戒者,犯轻垢罪。
注释:
①千佛大戒:即大乘菩萨戒,佛性戒。
②除国王:因为国王是一国之主,为治理好国家,当然会希望人改过迁善,故凡所行佛事,不应隐讳。况佛教兴灭之事,亦系于国王。所以说,唯除国王。
译文:
佛弟子,不得为了名闻、利养,在未受菩萨戒之人面前,如外道、恶人等面前,讲说此千佛大戒。在一切邪见之人面前,亦不可讲说此千佛大戒。除国王之外,上述其余一切诸人面前,都不得讲说。
这些恶人,不受佛戒,无惭无愧,与畜生无异,纵三宝在前,置若罔闻,是以生生世世不会得闻三宝。又有一些人,生有人形,实同木石一样无心,名为外道、邪见人辈,虽属有情,实与木头无异。而菩萨在这些恶人、邪见人面前说七佛教戒,犯轻垢罪。
解读:
持戒虽是善行,学佛虽然可以使人了脱生死,但是,如果说法因缘不具而强行说法,会导致听者谤法,造就罪业,在讲法者是谓无慈悲心,也形同造恶。大乘佛子,不会为了表现自我而贩卖如来教法,而是随顺众生因缘,观机逗教。